
博 士 班
除了哲學基本問題與論文寫作課程、畢業論文,本系未指定其他必修課程,一方面是因為碩博士生被預設為已具備哲學基礎知識,另一方面是因為畢業學分總數不多,在有限的學分數中,學生應被許可自由地挑選符合自己專長領域的課程,使所選課程能適當地幫助自己在未來成為進行哲學研究與教學之專業人士。
必/選修科目表
身分:一般生,102(含)學年度後入學學生適用
注意:非哲學系畢業者,須補修系上規定之學分,詳細辦法請參見本系碩博士班修業規則。
修業年限及畢業門檻
畢業流程(碩士班修業暨學位考試流程)
Step 1. 依本系規定修習課程與學分
Step 2. 申請並確認「指導教授」及繳交「論文題目」
Step 3. 修畢規定學分 → 申請「資格考試」
備註:申請資格考試須「按系規定日程」向「系」提出申請。
Step 4. 通過博士候選人資格考試者→ 申請「學位考試」
備註:(1) 撰妥論文初稿並經指導教授核可,方可填寫學位考試申請書。(2) 須「按學校行事曆規定日程」向「系」提出申請。
Step 5. 舉行學位考試→ 通過學位考試者,進行:
(1) 依指導教授及考試委員意見修正論文。
(2) 修正論文經指導教授核可。
Step 6. 學位考試成績送交註冊組
備註:第一學期至遲應於 1 月底前,第二學期至遲應於 7 月底前。
Step 7. 辦理畢業離校手續
備註:
(1) 第一學期至遲應於 2 月中旬,第二學期至遲應於 8 月中旬。
(2)未修習教育學程學分者,得申請在校修習,俟學程修畢時辦理。